📢 快訊!外商在台投資 稅務風控方針更明確
🔔 財政部今日預告『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』修正草案,七大修正重點:
1️⃣ 增訂濫用協定案件之處理原則,納入「主要目的測試(PPT)」規定
2️⃣ 增修「唯一居住者身分」判定之適用原則
3️⃣ 增修「固定常設機構」之認定原則
4️⃣ 增訂「國際運輸業務取得利潤」之定義
5️⃣ 增訂「權利金」適用原則
6️⃣ 所得課稅權歸屬適用原則
7️⃣ 本次準則修正自發布日施行,但有關上限稅率規定,自108年1月1日施行
💡 資誠併購及國際租稅業務謝淑美主持會計師表示,本案特別值得關注的是✔️針對主要目的測試的規定及✔️固定常設機構之認定原則,本草案對台灣配合國際租稅發展進程是一具體里程碑,同時也提供在台投資的外商更明確的稅務風控指導方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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